非凡的六月,见证人民的力量

2019-06-25

今年6月上旬,因为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一事,香港百万民众举行示威游行,以反对修订条例,并打出“反送中,抗恶法”的口号。

“逃犯条例”的修订,意味着如果中国政府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就可以据此,将中国政府视为疑犯的人士送交中国大陆,也就是所谓的“送中”。

“提出修订的源起是2018年初的潘晓颖命案。潘晓颖为香港女生,与香港男友陈同佳前往台湾旅游,期间在旅馆被杀,而陈同佳则独自回港。台湾警方调查后通缉陈同佳,唯香港与台湾之间并无司法互助安排,虽然香港方面已按其他相关罪行将陈同佳判刑,却无法将他引渡至台湾。”
——《香港人又怎么了?为什么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反送中答问集》


一直以来,香港人都以远离中国大陆的法西斯专制统治、拥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司法独立”而自豪,但是这一次,香港人民感受到了危机。很明显,他们不信任中国的司法系统,他们害怕未知的“灰色地带”。

对于香港当局的这次修例行为,在大陆人民中,有支持的声音,觉得香港当局是在打击经济犯罪、保卫人民的利益;也有反对的声音,觉得修订《逃犯条例》将使香港这一中国少有的政治上民主、自由的土地进一步遭到染指。

我们且不论这份“逃犯条例”的正义性如何,先看看,在6月上旬的街头游行和抗议运动中,香港的特区政府是如何对待香港的人民的。


6月11日下午,多名在大埔超级城元气寿司门外自发收集相关物资的中学生被警员监视,要求出示身份证记录,还恐吓学生说自己有权拘捕他们。

6月11日晚,香港市民们计划在晚上到金钟添马公园聚集。大批警员在港铁金钟站搜查市民的背囊和身份证,被搜查的年轻人一字排开企在大堂的墙边,而且检查完毕后不准他们离开。警员甚至斥骂在场拍视频的围观市民。

6月12日早上,警察对集会示威人群发射布袋铅弹镇压,逾20人受伤,多人头部中枪,11人被拘捕。便衣警察甚至在医院搜捕正接受治疗的受伤示威者。

6月12日,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母亲无法纵容儿子吵闹的任性行为比喻示威浪潮,并对占领金钟的年轻人感到忧心。此“母亲论”引起社会反弹,一群香港的妈妈因而发起联署,表明一个妈妈并不会以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攻击自己的孩子,也不会看到年轻人在警棍下血流满面仍无动于衷。

6月12日的冲突发生时,一名妈妈在警察防线前声嘶力竭地哀求警察能放过一众参与示威的年轻人,但数分钟后却被警方对准面部喷洒胡椒喷雾。

6月12日,澳门记者在采访期间接受急救处理时,被警方用胡椒喷雾对准着他的头部喷洒,他身上并无任何保护物,背部及手部也因而受伤。

——维基百科

威逼恐吓、监视搜身、发射铅弹、喷射胡椒喷雾,这就是香港政府的“民主自由”,在看似正义的面具之下,我们看到了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反动本质。

香港的警察就是特区政府手中的暴力武装。他们表面上是维护稳定的“人民警察”,但是一旦人民的意见开始反对政府,他们便调转枪口,不留情面地镇压“不听话”的人民。

如果香港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那么国家机器就绝不会对着人民施加暴力。

很显然,它不是。


而对于香港的人民来说,这或许早已是人人皆知的共识。

“我在高中时已经意识到,我们是催泪弹的一代,也许会有一天要面对真枪实弹。”香港的一位大学生在接受BBC采访时说。


2014年,香港人民为了特区行政长官能够真正由全体公民普选产生,而非由选举委员会这个“小圈子”取而代之,发起了“和平占中”运动向特区政府示威。

而在运动正式启动当天,香港的警察便开始大量朝人群中投掷催泪弹,中环、金钟、湾仔整晚都是爆炸声和惨叫声,不少示威者痛哭,破口大骂“警察无耻”。

警方向示威者投掷催泪弹

2016年,由于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对街头小贩的取缔行动过激,甚至发生了小贩为逃避追捕跳河溺毙的事件,引发了香港人民的极大不满,曾有人指责食环署“阻人揾食,与民为敌”。

终于在旺角,积蓄已久的民愤再一次酿成暴动事件。这一次,警察动用起胡椒喷雾、警棍,甚至当地记者在按警察指示走下巴士车以后,随即被警员用盾牌制服按地,遭警棍殴打后脑及被脚踢。


……


香港或许是在“下沉”,但是香港人民从没有停下抗争的脚步。

虽然,在一次次斗争运动中,我们总能看到一些力图推动香港独立的势力在涌动。他们不信任大陆的专制政治,他们崇尚完全的资本主义民主,对于他们来说,“三权分立”、“公民普选”这些词语听起来实在很诱人。


声援团从来不支持“港独”,我们坚持大陆和香港的统一,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民主也并不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

但是难道政治意见、政治立场不同,就可以用暴力来镇压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难道是用暴力来展现的吗?

当然不是,这根本不是社会主义政权会做的事,只有赤裸裸的法西斯政权,才会如此。

自古以来,与人民为敌的政权,越暴力,越虚弱。

政见不统一,不以理服人,却企图以力服人,那么这口政治的高压锅,迟早有压不住的那一天。

香港人民之所以如此激烈地反对“送中条例”,恐怕也是因为看到了这等政治专制的惨象。他们越是看清这等惨象,就越是相信“司法独立”才能救香港。

港人常爱说“香港在下沉”,这种感悟是他们的切身体会和政见使然。而每当街头与广场上的警员多挥舞一下警棍、多喷洒一次胡椒喷雾,这一口“塔西佗陷阱”就会被不断挖得更大、更深。

“逃犯条例”就算在重压之下仍然成功修订,也不会成为特区政府什么值得骄傲的功绩,在人民眼里,这只不过是酝酿下一次民众运动的一根引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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